
假设你刚在自家后院安装了游泳池,想来一场裸体畅游“开池仪式”;或者你讨厌晒出泳装印,想光着身子躺在阳光下晒晒。这在南卡罗来纳州合法吗?
答案是——不完全违法,但也不完全合法。
在南卡州,并没有一条专门禁止裸体的法律,但确实存在“猥亵暴露罪”(Indecent Exposure)的规定。该法条写道:
“任何人若故意、恶意且猥亵地在公共场所、他人财产上,或被街道或公路上的人看到的地方暴露身体,均属违法。”
哥伦比亚市的辩护律师詹姆斯·R·斯内尔(James R. Snell Jr.)认为这条法律“非常严厉”。
他说:“即使是初犯,法律也可能判处最高三年监禁;而且,任何被控该罪名的人,都有可能被列入终身性犯罪者登记名单,意味着要永远公开注册在案。”
日常行为也可能触法
律师事务所Jeffcoat在其官网上指出,有些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触犯了猥亵暴露罪,而另一些行为则更明显。最常见的情形包括:
- 在公共场所小便
- 裸奔(streaking)
- 当众露体(flashing)
- 在车里发生性行为
“多数人都会惊讶地发现,他们可能会因猥亵暴露被判入狱,而不仅仅是收到一张罚单,尤其是在像‘公共小便’这种看似轻微的行为中。”Jeffcoat指出。
该罪名在法律上属轻罪(misdemeanor),但后果并不轻。
关键在于是否“可见”与“意图”
例如格林维尔县(Greenville County)有地方条例明确规定:
“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容易看见的区域故意裸体,均构成猥亵暴露罪。”
虽然这听起来跟“在自家后院晒太阳”差距很大,但问题的关键是:有没有人能看到你?
你的邻居眼神有多好?他们愿不愿意、或者是否打算报警?警方又会如何处理?
律师斯内尔表示,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曾经使用的一个辩护策略是质疑控方的动机:“他们是否有偏见?是否夸大了自己看到的内容?”
此外,当事人的意图也很重要——你是故意挑逗和低俗,还是只是在自家放松、安静晒太阳?
北卡州法律怎么说?
根据《北卡罗来纳州普通法典》第14-190.9条:
“任何人若故意在公众可见的地方裸露其性器官,且该行为具有猥亵性质,即构成猥亵暴露罪。”
也就是说,行为本身是否“公开可见”以及是否带有“猥亵意图”是判断是否违法的两个关键因素。
关键问题:后院是否“公众可见”?
- 如果你在完全封闭、外人无法看到的私人后院裸晒,一般不构成违法;
- 但如果邻居或路人从窗户、阳台、或马路上可以清楚看到你,就可能构成猥亵暴露罪;
- 意图也很重要:如果被认为你是故意挑逗或恶意暴露,而非单纯在自家休息,就更容易被定罪。
罪名与后果
- 猥亵暴露在北卡为轻罪(Class 2 misdemeanor);
- 初犯最多可判处30天监禁或罚款;
- 若行为涉及未成年人、重复犯罪或特殊情节,有可能升级为更重的罪名。
实际案例参考
在北卡,有人因在自家前院或阳台裸体被邻居举报而被警方拘捕的新闻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城市或高密度住宅区。例如:
- 有居民因习惯光着身子晒太阳或修剪花草,被邻居投诉后被警方警告甚至起诉;
- 这些案例中,警方大多以“公众可见”和“影响他人感受”为执法依据。
结论:隐私屏障或光着去度假村更安全
最终,最稳妥的办法可能是加个隐私围栏或种上高篱笆——或者干脆去南卡的裸体主义度假村,比如Leesville的Cedar Creek和Chesnee的Carolina Foothills,在那里可以合法地赤裸享受阳光。
原文链接:https://www.thestate.com/news/state/south-carolina/article307901410.html#storylink=cp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