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杜克纪事报
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法院周五收到一宗集体诉讼,原告指控包括杜克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通过“提前决定”(Early Decision)录取项目进行价格操纵,违反了联邦反垄断法。
该诉讼由四名原告提起,认为提前决定录取虽不具法律强制力,但学生一旦承诺,就失去了比较其他学校奖助学金方案的机会,从而减少了竞争,使学校能够抬高学费。
原告在起诉书中写道:“被告院校相互达成一致,不在提前决定录取的学生中展开竞争,这既抬高了学费及其他服务价格,又固化了一个被普遍认为不公平且有害的制度。”
诉状进一步称,被告院校“公开参与并持续参与一些做法,这些做法加剧了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同时推高了就读成本”。
起诉书显示,所有被告院校均是“高等教育融资联盟”(Consortium on Financing Higher Education)的现任或前任成员。该联盟由一批择优录取的私立高校组成,成员间共享招生、财政资助和学费等信息。原告称,这种信息共享违反了反垄断法,因为它让高校在不担心提前决定学生被其他学校“抢走”的情况下,得以协调定价。
诉状写道:“学校失去了在提前决定录取学生中进行价格竞争的动力,导致整体学费水平上升,并减少了对提前决定录取学生的基于需求和基于成绩的资助。其结果是,不论提前决定还是常规申请的学生,都比在没有该共谋情况下支付更高的费用。”
诉讼还指出,提前决定的录取率通常高于常规申请,这迫使一些本可能想比较录取方案的学生提前承诺,从而对价格敏感的学生不利。
以杜克大学为例,2029届提前决定申请者的录取率为12.8%,而常规申请者仅为3.7%。提前决定录取的学生通常占新生班级规模的一半左右。
原告希望代表过去四年内在被告院校就读的学生——包括获得学校助学金的提前决定录取生,或在任何申请阶段被录取但未获得学校助学金的学生。
这并非杜克大学首次在招生问题上被指违反反垄断法。2024年1月,杜克与其他17所精英高校被控非法采用“需求敏感录取”(need-aware admissions)政策,最终杜克支付了2400万美元达成和解。杜克否认有不当行为,并表示和解是为“避免长期诉讼带来的高额成本与不便”。
在本文截稿前,杜克大学未就此次诉讼或其提前决定录取做法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