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身份等于”没时间”!遣返前上诉时间大幅压缩 大批无证客面临”最后10天”

来源:US168资讯网

美国司法部近日发布一项临时最终规则,将从根本上重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的上诉处理方式。

新规以“清理积压案件”为名,大幅压缩实体审查范围、缩短上诉期限,并压紧书面陈述时程。

对许多面临遣返的移民而言,这意味着上诉之路将更加狭窄、节奏更为紧迫。

何时生效?

新规将于2026年3月9日起实施,适用于该日期及之后移民法官(IJ)作出的决定。

1)不再自动实体审查

今后,除少数例外外,BIA将不再对上诉自动进行实体审查。

若常任委员未将案件提交全体委员(en banc)表决,上诉将被直接简易驳回。

即便提交全体委员,10天内未完成表决也视为驳回。

所有简易驳回须在上诉提交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

一旦被简易驳回,移民法官的原裁决即被视为BIA采纳,并成为可供联邦法院审查的最终遣返令。现行规则下司法部长的“认证权”不受影响。

2)上诉期限从30天缩至10天

除法定例外外,几乎所有案件的BIA上诉期限将从30天缩短至10个日历日。

上诉通知(EOIR-26)须在移民法官口头裁决当日或书面裁决寄出/电子送达之日起10天内提交。

若截止日遇周末或法定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重要例外(庇护案):

若移民法官并非基于《移民与国籍法》208(a)(2)(A)(B)(C)条的禁止性条款(如合作协议、一年期申报限制、既往拒绝)而否决庇护,仍保留30天上诉期;否则适用10天。

司法部承认,缩短期限可能让自行应诉者更难在败诉后迅速找到律师,但认为“及时裁决”的公共利益更重要。

3)书面陈述更紧、更少

只有未被简易驳回的案件,BIA才会设定书面陈述日程。

双方同时提交书面意见,20天内完成(是否羁押一律同一时限)。

若需誊写庭审记录,20天从记录可用之日起算;无记录案件,最迟不超过上诉后35天。

不再自动接受回复状,除非BIA主动邀请或命令。

延期极为严格,仅限“特殊情形”(如重病、直系亲属去世);工作繁忙、出差等不构成理由。

BIA仍保留在重大或新颖问题案件中接收迟交文件、要求补充陈述或采纳法庭之友意见的裁量权。

4)案卷移交流程“瘦身”

新规取消移民法官在案卷移交前审核并批准誊写记录的步骤,改为在未被简易驳回的案件中尽快移交案卷;对记录瑕疵的争议,改由BIA阶段处理。

5)内部时限更硬

  • 单委员案件:完成案卷后90天内裁决;
  • 三委员合议案件:180天内裁决;

若超期,主席须在14天内亲自裁决、转交副主席,或报请司法部长。

未按期完成的反对/协同意见将被省略,直接发布多数意见。

司法部为何要这么做?

司法部称,BIA案件量已“前所未有”。

  • 2015财年在办上诉:37,285件
  • 2025财年末:202,946件(五倍以上)

尽管委员名额曾增至28人,但结案量多年未显著提升,2025年授权规模被削减至15人。

数据还显示,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排除特定类别),BIA在55,065起上诉中仅123起在实体上支持上诉人。司法部据此认为,大量必须写判决书却最终维持原判的案件,只会延长流程、制造拖延。

此外,司法部将该规则与执法与外交目标相连:更快终结无有效主张者的案件,削弱对“系统性拖延”的预期,并配合与洪都拉斯、危地马拉、乌干达、厄瓜多尔等国的相关安排,推动遣返或自愿回返。

程序与用语变化

司法部认为该规则免于《行政程序法》的事前征求意见要求(作为程序性规则及“外交事务功能”),但仍邀请公众意见,截至2026年3月9日。

同时,EOIR法规将用语从“noncitizen”改回法定用语“alien”,并将“unaccompanied child/children”改为“unaccompanied alien child/children”,以与《移民与国籍法》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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